Published by dalechen on August 18, 2021 Email:dac4ww@evershinecpa.com或孟加拉永辉BPO有限公司林幸穗 Anny Lin 协理手机:+886-937-606-272 skype: annylin8008 wechat: annylin8008电话:+886-2-2717-0515 分机:110 各国DTA零扣缴税率豁免申请服务 CN-Q-10:中国母公司在孟加拉是否可以依DTA申请没有常设机构(PE)下零税率? CN-A-10: 是的.中国与孟加拉有 DTA, 如果中国法律居民公司没有 PE (常设机构), 将被视为 “非孟加拉国内来源收入” 。这意味着孟加拉将征收零税。但是, 中国法律居民公司仍需要向孟加拉税务局提交零税申请才能获得批准。 CN-Q-20:中国母公司在孟加拉设立了孟加拉子公司, 中国母公司替子公司服务收入能否申请零税率? CN-A-20: 根据 DTA […]